隐私法

由于高, 方便的数据可用性, 他们的可预见性和处理在数据库或其他电脑系统,是当前和未来的法律现实,中央层面的政策,代表.

数据的保护是不是仅仅在orginären隐私权法律, 而且在许多其他领域的法律, 如知识产权法律和版权 (未经授权的Down-/Uplo​​ads保护的作品, 数据库权), 应用.

除了一般的数据保护法的许多特定于域的数据保护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这些各自国家的数据保护法律的一般规则和联邦数据保护法“ (BDSG) 前 ( § 1 ABS. 3 和 4 BDSG).

由公共机构和其他公共机构的状态,直辖市和他们的协会,国家的数据保护法律适用于处理个人数据. BDSG是在公共部门的最底层 (子公司) 应用, 它是镀金ES淖尔, soweit der Datenschutz nicht im gleichen Umfang durch ein Landesdatenschutzgesetz geregelt ist (然后适用). 然而: BDSG (很多) 特殊的法定规定也适用于企业.

对于组织上独立的法律实体,或者说是公法机构, 参与竞争, 直辖市,县非法人经济企业 (Eigenbetriebe) 为目的协会, 感知的主要经济任务, 并为公共机构, 根据自己的农场上的规则进行, - 法律规定的非公共机构 - 联邦数据保护法“的规定有一些例外.

隐私法:

下面的法律框架可以u.a. 被视为:

  • 联邦数据保护法
  • 欧盟指令2006/24/EC数据保留
  • 国家的数据保护法律以及特殊的法律规范

隐私权的法律意见:

作为律师,我们提供u.a. 以下数据保护咨询服务:

  • 隐私法律业务和管理的商业模式设计,考虑到客户和员工的个人资料.
  • 数据保护机构的信息和代表性和解决数据泄露.
  • 发展实际可行的隐私- 和遵守KONZEPTE.
  • 提供外部数据保护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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