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和条件

一般业务条款和条件 (条款和条件)

§ 1 范围

  •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家之间的所有客户关系§ 14 BGB. § 含义内的消费者 13 BGB一般不代表.
  • 这些条件适用于所有当前和未来的任务, 即使没有再次明确提及这一点.
  • 与客户不同的条件不适用, 除非以书面形式明确承认.
  • 消费者是否应该在个别案件中得到代表, 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第六部分还适用.

第一部分 – 专有权利 / 知识产权

§ 2 知识产权领域活动的主题

该律师事务所在国家法律领域提供全面的建议和代理, 欧洲和国际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特别是关于:

  • 品牌 (麦芽汁-, 图片-, 文字/图像标记
  • 在, 3D品牌, 法布马克, 联盟商标, IR品牌)
  • 许可
  • 实用新型
  • 设计图 (外观设计专利)
  • 版权声明
  • 附属版权
  • 知识- 和商业秘密保护
  • 域名权利
  • 许可权利
  • 竞争法下的保护地位
  • IT- 及软件相关知识产权
  • 数据库权限
  • 人工智能相关知识产权问题
  • 半导体知识产权
  • 植物品种权
  • 全球其他技术和非技术知识产权

§ 3 官方代表和注册程序

律师事务所根据特殊指派在国内和国际办事处和当局面前担任代表, 特别:

  1. 德国专利- 商标局 (DPMA)
    • 欧盟知识产权局 (欧盟知识产权局)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 欧洲专利局 (美国环保局)
    • 国外专利- 和商标局
  2. 该代表具体包括::
    • 准备和提交申请
    • 考试过程管理
    • 对投诉的回应
    • 矛盾- 和删除程序
    • 扩大- 并重写程序
    • 优先事项- 和期限管理
  3. 官方代表始终需要付费. 补偿取决于:
    • 根据个人收费协议或
    • 根据花费的时间或
    • 至少根据 RVG, 适用时.
  4. 官方费用, 出版费, 委托人单独承担续展费和驻外律师费.
  5. 在国际诉讼中,外国通讯律师的参与是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驻外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并为委托人负责. 他们代表客户行事. 客户承担其报酬.

§ 4 知识产权研究和知识产权监测

  1. 律师事务所提供知识产权评估研究和监测服务, 特别:
    • 各种IP搜索 (最先进的, 自由贸易组织, 异议, 矛盾等)
    • 身份- 和相似性研究
    • 碰撞研究
    • 品牌监测
    • 设计监视器
    • 专利监控
    • 域监控
    • 竞争观察
    • 市场- 和伤害监测
  2. 作为一项永久任务定期进行监测,以换取持续的报酬.
  3. 研究和监测可以由外部研究公司进行.
  4. 无法保证完整性, 假设正确性或时事性.
  5. 律师事务所或委托研究公司对数据库缺陷的责任, 注册延迟或国际发布延迟不包括在内.
  6. 产权登记涉及风险,例如::
    • 矛盾之处
    • 删除请求
    • 无效程序
    • 伤害攻击
    • 警告

这些风险仍然由客户承担.

第二部分 – 一般法律建议和代表

§ 5 法律工作范围

该律师事务所在国内和国际上提供咨询和代理服务,特别是在以下领域:

  • 完整的知识产权法
  • 竞争法 (UWG)
  • IT法和数据保护法
  • 国内和国际合同法
  • 商业的- 和公司法
  • M&一
  • 分布规律
  • 许可法
  • 媒体法
  • 一般商业法和国际商业法
  • 一般民法
  • 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 特殊情况下的刑法
  • 在州法院提起诉讼
  • 仲裁
  • 行政程序
  • 国际执法

任务始终是特定于任务的.

§ 6 客户的配合义务

  1. 客户有义务, 任务所需的所有信息均已齐全, 真实及时地提供.
  2. 律师事务所有权保证准确性, 相信客户提供的信息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3. 没有义务独立澄清事实或调查此事.
  4. 客户必须立即检查律师事务所的文件是否准确.
  5. 经济评估或战略决策由客户全权负责.
  6. 截止日期, 因迟参加而错过的, 是客户的责任.

第三部分 – 补偿

§ 7 费用

  1. 计费通常基于花费的时间.
  2. 除非有收费协议, 至少按照《律师报酬法》进行计费 (RVG).
  3. 固定费用, 可以签订保留协议和项目报酬.
  4. 所有价格均为净价. 法定销售税.
  5. 外部成本, 开支, 官方费用, 法庭费用, 客户还承担差旅费用和外部服务提供商的费用.

第四部分 – 责任

§ 8 实地责任

  1. 律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
    • 意图
    • 重大过失
    • 侵犯生命, 身体, 健康
  2. 在简单过失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仅在违反基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主要职责).
  3. 不承担任何责任:
    • 客户的经济决策
    • 创业风险
    • 市场动态
    • 否认知识产权
    • 第三方的行为
    • 国外法律发展
    • 未登记或删除产权
    • 第三方的反对/反对
    • 国际法律变化
    • 糟糕的商业决策
    • 市场- 或技术风险
    • 第三方或当局的行为
    • 失去商业机会

§ 9 按金额承担责任

  1. 根据授权,因简单疏忽造成的损害的责任仅限于第 § 条规定的法定最低保险金额 51 布拉奥有限公司.
  2. 如果需要更高的责任, 这需要单独的书面协议.
  3. 责任限制也适用于您的利益:
    • 受聘律师
    • 自由职业者
    • 合作伙伴
    • 通讯律师
    • 外部服务提供商
  4. 责任金额仅限于通常可预见的损害.
  5. 多次违反职责被视为单一责任案例.
  6.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轻微疏忽失职的责任不予承担, 前提是基本义务不受影响.
  7. 间接损害赔偿责任, 利润损失, 生产停机或间接损失不包括在内,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8. 特别是被排除在外:
    • 利润损失
    • 生产损失
    • 声誉受损
    • 间接损害
    • 合同处罚和第三方处罚
    • 融资损失

第五部分 – 最终条款

§ 10 沟通

电子通信的风险由客户承担, 除非已同意加密.

§ 11 管辖地和法律

  1. 德国法律仅适用.
  2. 在允许的范围内,管辖地是汉诺威.
  3. 律师事务所已获授权, 也可到其他合法地点提起诉讼.

§ 12 可分割性条款

条款是否无效, 其余法规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无效条款被法律允许的条款取代, 最接近经济目的.

第六部分 – 针对消费者的特殊条款 (特别地)

§ 13 适用性

  1. 在特殊情况下,代表消费者, 上述规定相应适用,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2. 强制性消费者保护法规不受影响.

§ 14 对消费者的责任

  1. 责任限制不适用, 如果强制性消费者法与此相冲突.
  2. 在简单过失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仅在违反基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3. 责任是可预见的, 合同中的典型损害是有限的.
  4. 故意的情况下存在无限责任, 重大过失和生命伤害, 身体或健康.

§ 15 撤回权

如果与消费者签订远程销售合同, 将发布单独的取消政策.

§ 16 管辖地

法定管辖地适用于消费者.

§ 17 适用法律

适用德国法律,但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在允许的范围内.

§ 18 可分割性条款

条款是否无效, 其余法规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需的地方已做标记 *

本网站使用 Akismet 减少垃圾邮件. 了解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